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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纪学习教育贵在有“常”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经党中央同意,自20XX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古语云,学贵有常。可见,“常”是学习的基础、更是关键。同理,党纪学习教育贵在有“常”,学习形式“常态化”、学习内容“常规化”、学习目标“常效化”,才能更好地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学习形式“常态化”,推动党员干部学纪知纪。《通知》强调,党纪学习教育要注重融入日常、抓在经常。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并非是简单地做样子、走形式,而是要做到巧妙融合、有机结合,让党员干部学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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