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司法机关工作监督的调研报告(区县)
近年来,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认真贯彻实施《监督法》,在加强对司法机关工作监督上进行了积极的探索,积累了不少经验。然而,从现实情况看,地方人大对司法机关工作监督的实际与宪法、法律和人民群众对权力机关的要求和希望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与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应有的地位和权威相比,还存在很多不足。因此,如何深化人大及其常委会对司法机关工作的监督,不断提高监督实效,是值得我们重视和探讨的问题。
一、对司法机关工作监督的现状
司法机关包括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及其领导的律师组织、公证机关、劳动教养机关等。《宪法》规定,司法机关独立行使司法权,不受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