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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


为加强对集团党员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进一步推进集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有关工作规定,结合集团工作实际,特此制定谈心谈话制度。

一、谈心谈话的原则

(一)谈心谈话在集团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对管辖范围内的干部职工进行。

(二)谈心谈话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级负责、分别进行。

1.党委书记、董事长,负责对党委委员、骨干部室(单位)主要负责人、骨干职工的谈心谈话;

2.副总经理负责对分管各部室(单位)主要负责人、骨干职工的谈心谈话;

3.部室(单位)负责人对本部室干部职工谈心谈话;

(三)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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