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持续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1
为进一步优化社会组织结构,净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风险,促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根据《民政部关于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民发〔20xx〕63号)和《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x民函〔20xx〕1117号)精神,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继续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整治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全面落实国家及自治区有关部署要求,通过专项整治行动,对全市社会组织进行一次深度检查,清除一批名存实亡的社会组织,整改一批内部混乱的社会组织,激活一批效能不高的社会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