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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根据县委的要求,为更好地落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奖惩、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的制度(以下简称“三重一大”制度)和“单位人事、财务、建设工程项目、大宗物品采购工作由主要负责人负总责,但主要负责人不直接分管,实行分管领导责任制”,按照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基本要求

  1、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凡属职责范围内的“三重一大”事项,都应充分发扬党内民主,通过集体讨论、用会议形式做出决定,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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