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自治区党委督查室2024年督查督办工作总结
在督查工作中,无论是统筹谋划、实地督查,还是问题认定、协调服务,都应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
自集中开展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以来,各地在督查全过程各方面更加注意有所为、有所不为。笔者结合xx自治区党委督查工作实践,梳理了督查工作应把握的“为”与“不为”。
一、在统筹谋划中,通过清单化管理明晰有所为、有所不为
年初谋划审定年度督检考计划事项和备案事项,列入项目清单印发全区严格执行。对照清单明确的督查事项、责任单位、节点要求等,扎实履行牵头抓总职责,督促责任部门按清单开展督查检查考核,在督深、促实、考准的同时,防止扎堆重复开展。对超出清单范围的事项,明确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