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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为了加强对员工劳动保护、安全生产基本知识的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进一步提高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防护技能及法制水平,使员工自觉遵守项目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掌握安全操作规程,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减少和消除不安全行为,保证项目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一、基本要求

严格执行国家、地方、行业及企业对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的有关规定,适时组织员工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1、工程项目经理、主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安全总监)、总工(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该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方可任职,即必须参加规定课时和规定内容的安全教育培训及年度考核,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资格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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