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市中医药事业发展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年度监督工作安排,教科文卫委对我市中医药事业发展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2024年4月以来,在常委会分工联系领导带领下,系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江省中医药条例》《宁波市中医药发展“十四五”规划》等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相统一,研究确定重点调研内容。开展全方位、系统化监督调研,听取政府部门关于中医药事业发展情况汇报,并赴海曙、镇海、慈溪、宁海等地,实地调研市区两级中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