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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检联动”工作机制经验交流材料


近年来,我县探索建立“府检联动”工作机制,“府检”双方通过联席会议、信息交流、案件协商、会签文件等形式,推动实现重点领域检察监督与政府内部层级监督有效衔接,检察机关与县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形成良性、互动、积极的工作关系。

一、在维护社会稳定上一体联动。运用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建立源头预防、前端治理工作机制,借助县综治中心作用,推广“网事360”基层治理模式,促进社会治理创新。建立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工作机制,县检察院联合公安机关在惩治多发性犯罪、涉众型犯罪、维护校园及周边安全等方面协作联动,依法惩治侵犯人身权、财产权违法犯罪,依法打击寻衅滋事、串通招投标等扰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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