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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民政局消防安全工作的实施方案


一、成立加强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为了贯彻落实县政府召开的全县消防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县民政局及时调整充实县民政局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及下属单位负责人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办公室。主要负责消防安全工作的实施和督促。

二、提高消防安全认识

县民政局要求局机关各股室、下属各单位根据“属地管理、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原则,进行拉网式排查,逐一登记造册,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排查发现的隐患要根据实际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踪整改落实。

三、消防安全责任及处理程序

(一)消防安全责任事故实行局机关各股室、军干所、殡管所、敬老院、登记处、救助站、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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