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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三务”融合  高质量运营机关党建联盟实施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区机关党建联盟高质量运营,有效发挥党建联盟的整体功能,推进机关党务业务服务深度融合,促进机关党建工作提质增效。根据《姜堰区级机关党建联盟实施方案》,结合机关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坚持大抓基层鲜明导向,通过健全完善党建联盟组织设置、运行管理、作用发挥、工作保障等机制建设,不断提高党建联盟整体质量,进一步整合资源力量,强化工作联动机制,以党建工作一体化,形成激活效应、集聚效应、互补效应,推进机关党建与中心工作、职能业务全面渗透、高度融合,为我区奋进“十四五”,致力“两争先”,开启全面建设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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