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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度全区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与依法推进生态环境治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有关规定以及区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现就2024年度全区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与依法推进生态环境治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生态环境状况

  (一)大气环境状况。2024年,我区pm2.5平均浓度为24.5μg/m?,同比下降23.7%,位列全市第一;优良天数322天,优良率88%,同比上升11%,超目标任务两天;空气质量综合指数3.26,同比下降16.4%,在65区县(含经开区)中排名第13位,同比上升20个名次。

  (二)水环境状况。2024年,全区3个党政同责考核断面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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