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生态环境法典开启环境法治新篇章
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编纂生态环境法典。4月27日,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生态环境法典(草案),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审议。
生态环境法典承载着护航美丽中国建设、助力生态文明法治目标实现的神圣使命,它通过践行绿色发展的新模式开启环境法治建设的时代篇章。
科学立法,创制以“典”为基的规范体系
新中国成立以来,环境立法先后经历了三个阶段,走出了一条主动发展、凝练规律、日臻成熟、系统集成的创制历程。
1973年颁布的《关于保护和改善环境的若干规定》被视为我国环境立法的开端,开启了利用法制方式治理环境问题的先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