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的要求,指导临床科学、合理、规范用血,加强血液使用的管理,结合我院输血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临床用血必须根据患者病情计划用血,遵循合理、科学的原则,不得浪费和滥用血液。(能不输就不输,能少输就少输,必须输尽量输成分血)
2.积极推行成分输血,做到一血多用,节约血液。
3.凡患者血红蛋白大于100g/l和血细胞压积高于于30%不属输血适应症。
4.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少于8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上级医师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
5.同一患者一天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