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城投公司管理人员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决策部署,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推动实现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充分激发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中管理人员末等调整,是指管理人员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或者在年度综合考核中进入末等序列,其工作岗位、岗位职级、薪酬待遇相应调整变化的管理过程。管理人员不胜任退出,是指管理人员不符合岗位任职要求,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经岗位调整、转岗培训等措施后仍不能胜任工作,按规定程序退出原岗位或解除